佘丰胜 律师
个人履历: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工作经验:
1992年进入法律顾问处从事律师工作,1993年起独立执业至今。先后承办法律顾问、法律咨询、各类诉讼案件数万余件(次)。其中,以代理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业务为主,辅以法律顾问、合规管理、侵权赔偿、婚姻家事、继承纠纷等诉讼代理业务。拥有扎实的法律知识、严谨的逻辑思维、过硬的写作功底、丰富的代理经验,善于办理各类疑难、复杂的仲裁、诉讼案件。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品行优良,恪守诚信,求真务实,精益求精,受到绝大多数委托人的好评。
业务领域:
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业务案例:
南通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南通市某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上海某某某某置业有限公司诉戴某某、上海某某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
上海某某某某置业有限公司诉某某某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
上海某某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诉上海交大某某环保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上海昊博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诉上海骥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上海某某起重设备有限公司诉昆山某某某钢材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上海某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上海某某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某某电梯有限公司诉汕头市某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设备安装合同纠纷案;
上海某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上海某某包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上海某某模塑科技有限公司诉上海某某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
上海某某模塑科技有限公司诉浙江某某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上海某某模塑科技有限公司诉某某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
上海某某模塑科技有限公司诉上海某某电气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案;
广东省某某市粮油工贸公司诉湖北省咸宁市某某粮食加工厂买卖合同纠纷案;
咸宁市某某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总公司诉陈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刘某某、张某某诉咸宁市某某开发区某某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熊某某诉湖北省某某市人民政府山林权属行政纠纷案;
叶某某、叶某某诉上海市公安局某某分局行政扣押、赔偿纠纷案;
张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
湖北省烟草公司咸宁市某某区公司诉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某某区分局
湖北省烟草公司某某区公司诉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某某区分局没收、罚款行政处罚纠纷案;
咸宁市某某区某某乡某某村第14、15、16、17组诉咸宁市某某区人民政府土地权属争议纠纷案;
戴某诉上海市某某区民政局、第三人宋某某行政登记案。